来源:重庆市教育评估院网站
2018年,我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领导下,以“数据挖掘·创新驱动·改革发展”为思路,扎实开展教育监测评估研究与实践,服务立德树人和教育改革发展。
1.党的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评价体系》研究;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阳光监测评估。
2.扶贫攻坚。坚持我院专业优势与巫溪县天元乡需求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扶贫帮扶方案,切实推进天元乡扶贫项目,促进巫溪县教育质量提高。
3.监测评估标准。完成国家标准化试点验收;做好发布国家或市级《教育评估规程》与《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规范》工作。
4.决策咨询研究。推进监测评估智库建设;加强监测评估课题管理;开展《政府购买教育公共服务政策》《重庆市儿童青少年发展能力模型》等研究;出版建院十年监测评估丛书、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二期成果;办好《教育评估与监测要报》。
5.监测评估研究。开展生物大数据促进监测评估科学化、中职教育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贡献评估、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中高考数据相关性、“双一流”建设评估体系等研究;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具、学前教育、中职学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高校就业评价工具、中小学家校共育测评工具;开展学生创造力评价研究;研制基于监测评估视角的家校共育课程,推进家校共育立德树人课题研究。
6.基础教育评估。做好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重庆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绩效评估;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评估;完成领雁工程终结评估;开展重庆市中小学体艺工作评估;开展全市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评估。
7.职成教育评估。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复查评估;开展全市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开展中职学校就业质量评价,启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教师培训项目绩效评估、区域教师队伍建设评估。
8.高等教育评估。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推进本科专业评估;开展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开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启动重庆市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
9.综合类教育评估。开展民办高校年检;开展教育区(县)城乡一体化、教育现代化、教育强区(县)监测评估。
10.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2019年重庆市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开展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开展全市中职教育质量监测;开展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推进全市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开展全市家庭教育状况监测;开展PISA for school项目监测。
11.质量监测报告。召开全市教育监测评估结果通报会,发布2017年全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报告、全市中职教育质量监测报告、全市2017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学前教育监测报告和家庭教育状况监测报告;发布市(区县)教育现代化和强区(县)监测评估报告;加强结果运用,发挥好监测报告对智库建设、教育决策、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
12.监测评估信息化。清理整合全院教育监测评估系统,开展2018年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开展2018年“互联网 政务服务系统”实施清单建设。
13.监测评估数据库。优化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教师教育、民办教育、家庭教育的全方位监测评估数据库。
14.数据挖掘与运用。整合数据分析资源,升级数据清理、统计分析、报告形成系统;推进数据智能挖掘,用活用好数据,为智库建设做支撑。
15.服务社会。加强对区县(学校)监测评估工作的指导,开展区县(学校)监测评估理论与技术培训,强化监测评估结果运用的指导,服务区域教育发展;继续做好名师工作室指导与服务工作;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继续完成重庆市外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任务。
16.规范管理。印发《重庆市教育评估院章程》;推进内部工作机构协同创新;开展元评估,提高监测评估质量;加强审计整改,实行财政经费项目管理;规范档案管理;抓好办公楼改造;加强信息宣传;做实工会、妇委会工作。
17.交流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省市监测评估机构的合作;推进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合作;办好《教育评估与监测》杂志;加强与经合组织(OECD)合作,推进“经合组织国际学校评价PISA for school)研究中心”建设;召开“中爱大数据挖掘与模型建构研讨会”和“PISA for school评估研讨会”,推进与爱尔兰、芬兰、美国、英国等国家(地区)教育监测评估机构和相关高校的合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