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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6-06-12 13:51访问量: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要求,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对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工作的指导,提升诊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能
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聘请的专家组织,受市教委委托,负责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诊改工作的指导方案研制、政策咨询、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理论研究,以及我委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诊改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等开展专题研究,完善教学工作诊改理论体系,开展相关咨询。
(二)研究制定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改指导方案,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指导相关行业研制专业教学工作诊改指导方案。结合实践和理论研究成果,周期性修订相关指导方案。
(三)建立和维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专家库,开展专项培训、组织经验交流,指导和支持校级教学工作诊改专委会的组织建设、专家培训和业务工作。
(四)接受市教委委托,指导和支持相关试点工作。
(五)指导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开展数据分析和应用研究,研判宏观形势,提供政策建议。
三、组织形式
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由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改相关专家组成,任期五年,设主任委员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委员20人左右。由主任委员主持,秘书长协助,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四、纪律要求
各委员履职过程中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明确的“纪律与监督”要求。
附件:2016-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组成名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
附件
2016-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
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组成名单
主任委员:周 旭 重庆市教委主任
委 员:白云庆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陈地龙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院校长
冯连贵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何履胜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聂 强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院长
王官成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任 波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张亚杭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杨和平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院长
宋正富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吴 松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李 国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院长
陈新业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戴 伟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院长
刘大康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院长
王智祥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院长
杨佳骏 重庆直通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麒麟 重庆伊士顿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庆华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护理部副主任
蒋后强 重庆市教委高教处处长
秘 书 长:郭 庆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副秘书长:曹 毅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副院长
唐玉林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副院长
罗 能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江 涛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副院长
江 洪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闵 权 重庆市教委高教处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