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首页 > 诊改专题网 > 通知公告 >
关于2016年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6-05-05 11:41访问量:
各相关处、系: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的通知》安排,现将我院2016年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学校自评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估对象

二、统筹部门
评建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
(一)相关系在2016年5月10日前将填报的《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专业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和《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教务处。
(二)相关系在2016年5月16日16:00前将信息采集表、自评表、佐证材料(按《重庆市2016年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佐证材料参考目录》要求完整收集整理)定稿纸质版各一套经系主任签字、盖系公章后交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
(三)教务处在2016年5月20日17:00前将四个专业三大类材料统一按要求上传至“高职教育专业信息管理与评估平台”。
四、任务分解
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系,按需求提供材料。
(二)相关系要严格按照《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版)》认真做好自评工作,高质量完成三大类材料。
(三)相关单位要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四)2016年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实行系主任负责制。
js5金沙6038
2016年5月3日
(联系人:王轶 电话:136505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