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首页 > 诊改专题网 > 通知公告 >
关于提交评估整改阶段性报告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5-12-31 15:18访问量:
渝运输职院〔2015〕293 号
各处、系:
按 2015 年 11 月 25 日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整改推进会要求,各单位在 12 月 28 日前交评估整改阶段性报告。考虑各单位年终各项事务繁忙,经研究,将报送评估整改阶段性报告的时间延至2016 年 1 月 5 日,请各单位按要求完成并将纸质文档至评建办。
要求:
一、 《人才培养评估整改工作方案》(渝运输职院〔2015〕 180号)附件 2 中涉及的责任单位,按照所牵头指标及评估反馈大会上评估专家反馈的涉及本单位整改内容撰写阶段性整改报告。
二、 非责任单位的职能部门,按照配合整改指标及评估反馈大会上评估专家反馈的涉及本单位整改内容撰写阶段性整改报告。
三、 各教学系,按照配合职能部门整改及评估反馈大会上评估专家反馈的教育教学整改内容撰写阶段性整改报告。
js5金沙6038
2015 年 12 月 28 日
(联系人:罗果,联系电话:4726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