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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5-08-31 11:20访问量:
教职成司函〔2015〕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以下简称状态数据)自2008年以来已经连续采集了7年,为教育行政决策和中央财政确定绩效奖补提供了数据支撑,为高等职业院校提高自身管理效率,横向了解其他院校专业建设水平提供了平台和参照。为保持工作连续性,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和数据服务的针对性,我司组织专家对数据结构持续进行了优化,并培训了相关人员。日前,2015年度平台系统已经上线。为做好2015年度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状态数据是各院校全面掌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明确学校发展定位的重要依据,各地及院校应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与使用,安排专门人员,积极主动做好业务培训、数据采集等相关工作,确保状态数据准确及时上报。
二、平台版本
此次数据填报提供“网络版”和“标准版”两种版本,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使用,鼓励各院校尽量使用网络版进行数据填报。
1. 网络版,具有数据储存功能,直接与教育部高职数据中心对接,并具备的“校园网”功能。
2. 标准版,包括平台软件、《操作指南》、《调整说明》和“数据智能同步系统”。院校可根据提示,按顺序执行读文件、检查文件、导入数据、检查数据、生成数据中心及上报教育部等六个步骤,即可将状态数据上报教育部云中心。 各省自行开发使用的网络版平台,要确保采集的数据能生成标准版,并能通过“数据智能同步系统”上传教育部云空间。
三、平台下载
可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www.tech.net.cn)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专栏和职业教育评估网(http://www.zgzjpg.cn)的“下载中心”下载2015年网络版和标准版平台。
四、其他
1.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
2.各高职院校通过网络版或“数据智能同步系统”直接将平台数据上传到教育部云空间。
3.因平台已具备省级数据汇总功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权限设置进行应用和管理,故不再使用省级汇总版。
4.在数据采集、上报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课题组咨询。
网络技术咨询:职业教育评估网(http://www.zgzjpg.cn)
咨询电话:13688893574 13688893174
技术服务QQ群:385092265 220656879 462212388
专家咨询: 杨应崧yingsongyang1@hotmail.com
何锡涛hxt3163@163.com
樊至光1667940811@qq.com
张 晞13802975536@139.com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