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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来访须知
来源:js5金沙6038 发布时间:2018-04-19 18:32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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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您选择js5金沙6038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为了使咨询工作能够更加顺利进行,请您仔细阅读如下的来访者须知。
1.请您如实填写来访者登记表,如由您填写失误或不真实造成的后果,本中心不予承担责任。
2.每次咨询时间为50分钟。咨询需要前提预约,如需更改预约请提前24小时联系本中心。
3.为了保证咨询的效果,从而更好的帮助您解决问题,希望您做到以下几点:
(1)坦诚。向咨询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咨询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解决问题。
(2)自愿。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您本人决定,咨询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您本人承担。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咨询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3)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咨询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不要期待咨询老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办法、甚至做决定,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
(4)尊重。尊重咨询老师,认真配合咨询老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馈给咨询老师。
4.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案例记录、测验结果、信件和其它相关资料,均属专业机密信息,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若咨询过程中,发现您有危及自身和(或)他人安全的情况、或您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防范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通知您的家人或进行转介,或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
5.本中心办公地点位于学院教学楼A202,预约咨询时间周一~周四 8:40-12:00  14:20-17:00。联系电话:023-47888663。
6.本中心保留本须知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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