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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庆市公共交通客车驾驶学校驾培中心小型轿车维修材料指定供应商项目勘误说明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6-12-13 10:56访问量:
重庆市公共交通客车驾驶学校
驾培中心小型轿车维修材料指定供应商项目
勘误说明
各潜在供应商:
采购文件第4页“(二)特定资格条件1. 已办理“三证合一”,即“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备经营销售大客教练车维修材料相关资质,并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应为“1. 已办理“三证合一”,即“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备经营销售小型轿车维修材料相关资质,并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特此说明。
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