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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度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3-06-21 11:40访问量:1703
各党支部:
一年来,学院各基层党组织及广大党员结合创先争优的有关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学院“勤奋、尚志、敬业、乐群 ”的校训,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及先锋模范作用。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为做好本次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各党支部及所属正式党员。
(二)评选表彰名额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党员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勤政廉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综合素质高,党性意识强,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4.工作业绩好。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在各项工作中创造了一流业绩。
5.群众反映好。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以人为本,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优秀党员的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党的基本纲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廉洁奉公。
2.工作业绩突出。坚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服务意识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带头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党
章.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和实际能力,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工作业绩突出。
3.密切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形象好、有较
高威信。
4.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顾全大局.个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三、评选推荐的审批程序和要求
(一)审批程序
1.民主推选。
2.报送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支部于
3.评议审批。院党委于
4.表彰宣传。院党委将作出表彰决定,并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说明
1.各支部根据分配的推荐候选人名额,自行申报。由院党委召开党委会审定最终表彰名单。
3.退休支部与机关二支部进行联合推荐。
(三)评选要求
各支部在开展评选推荐中,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同时,要严格按照“一票否决”的原则,要对推荐对象的廉洁从业方面情况进行审查。
附件:
1.中共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 中共js5金沙6038委员会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3. 中共js5金沙6038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js5金沙6038委员会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