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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年夜元旦节及全市“两会”期间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6-12-30 16:07访问量:
各高校:
为深刻吸取“12·31”上海外滩踩踏事件的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各高校的共同努力下,平安夜、圣诞夜期间教育系统管理有序,秩序良好,绝大部分学生都稳定在校内或家中,给各大商圈减轻了压力,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但在工作督查中也发现一些薄弱环节:个别高校门岗管理不严,缺乏必要的查验;个别高校通告张贴数量不够,张贴位置不够醒目;个别高校宣传不广泛,学生知晓度不够;个别高校领导和政工干部未全员到岗。为切实做好新年夜元旦节及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新年夜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各高校要在12月29日前专题布置新年夜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12月29日前要在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校门等醒目位置张贴市公安局统一发布的《通告》,并及时通过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新年夜期间主要商圈的管控措施;元旦放假前,各高校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配电房、化粪池、围墙等部位进行拉网式、多层次、全方位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元旦放假前,辅导员要召开专题班会,向学生面对面重申有关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教育和引导学生尽量不到各大商圈参加新年夜等相关活动;新年夜期间,各高校可在校内组织开展规模适度的主题班会、迎新晚会、音乐舞会等文艺活动,引导学生留在学校,但要规范程序,控制规模,完善预案,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不出安全事故;12月31日下午,辅导员要通过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再次提醒学生不要前往各大商圈聚集;新年夜期间,各高校主要领导到岗带班,分管校领导在门卫室值班,辅导员和其他政工干部全员上岗,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新年夜期间,我委将对各高校值班情况进行点名。
二、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高校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引导学生乘坐有运营资质、无安全隐患的车辆、船舶;学校要为学生提前预定车票提供帮助,但学校不得统一租(包)车运送学生;各高校要加强校园交通管理,完善校内限速、减速标志和设施,确保交通安全;元旦放假前,要逐校逐车对自备交通车(电瓶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全面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高校要组织专人对教室、宿舍、食堂和电器线路进行逐一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高校可结合冬季特点组织开展冬季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教育,做到“五个严禁”:严禁师生在教室、宿舍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不得用蜡烛照明,严禁学生在寝室炒菜、煮饭,严禁在校园内焚烧纸张、垃圾,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将校舍出租用于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或其他危化物品存储转运;有集中供暖的高校要对取暖设备进行严格检查,取暖场所应安装排气设施或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禁止用煤、柴取暖,每天晚上必须有专人检查学生宿舍,确保师生安全。
四、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学校论坛讲座、校报校刊、广播电视、出版社、网站和微博等的日常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信息发布渠道,统一宣传口径。近期如无特殊重大事项,不鼓励各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举办大型活动,未经审批,高校不得擅自邀请驻华使领馆人员到高校活动。学校要加强校外机构进校宣传审批力度。校内确需组织的活动,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做好安全预案,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27日